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0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家禽养殖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受当前禽流感疫情影响,家禽养殖、加工业遭受严重冲击,出现产品价格下跌、出口和国内销售锐减、库存积压严重、资金周转困难等问… 一、 对疫区扑杀、受威胁区强制免疫给予财政补贴 二、 增加疫苗生产能力 三、 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 四、 免征所得税,增值税即征即退,兑现出口退税 五、 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 六、 切实保护种禽生产能力 七、 确保养殖农户得到政策实惠 八、 妥善处理好养殖、加工企业职工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