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2010年) 二、

二、 组成人员

主 任:温家宝 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李克强 国务院副总理

委 员:尤 权 国务院副秘书长

朱之鑫 中央财办主任

杨洁篪 外交部部长

张 平 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 钢 科技部部长

李毅中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耿惠昌 安全部部长

谢旭人 财政部部长

徐绍史 国土资源部部长

周生贤 环境保护部部长

李盛霖 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 水利部部长

陈德铭 商务部部长

周小川 人民银行行长

李荣融 国资委主任

肖 捷 税务总局局长

骆 琳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刘明康 银监会主席

王旭东 电监会主席

章沁生 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

张国宝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