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6年) 三、

三、 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设立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卫生部,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兼任。

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