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通知(2003年) 2.

2. 负责督促和协调各地政府做好保障本地区防治非典型肺炎药品、医疗器械、口罩、隔离服、消杀剂等用品的生产、采购、供应等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调剂余缺,组织调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