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关村论坛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通知(202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办好中关村论坛,经国务院同意,成立中关村论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和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