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 四、 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十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 (十五) 四、 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十五) 发挥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作用和保险资金投融资功能,鼓励保险公司购买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稳妥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特别是关系国家战略的能源、资源等产业的龙头企业股权。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