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2014年) 8. 其他。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十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2014年) (十二) 8. 其他。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十二) 监督管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市场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促进交易公平,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严禁隐瞒信息、暗箱操作、操纵交易。耕地、林地、草地、水利设施等产权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不能改变用途,不能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能破坏生态功能,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 (十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