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200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以来,我国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生活状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掌握他们的最新实际情况,并为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 附件: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