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2016年) 2.

2. 培育知名品牌。提高消费品标准化程度,推动中华老字号传承升级,支持企业适应市场需求,培育新品牌。规范品牌评价程序与标准,支持行业协会指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宣传活动。编制家电、服装、家纺、食品等行业品牌发展报告。鼓励行业协会依托产业集群、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指导开展消费品区域品牌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