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2年) (一)

(一) 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严格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从事旅行社业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中介机构非法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社会闲散人员拉帮结伙私揽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