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2年) 三、 整治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2年) (一) 三、 整治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 地方负责,落实责任制。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各旅游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和协调,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机制。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