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2018年) 三、 精简审批环节 (八)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2018年) (八) 三、 精简审批环节 (八) 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符合上位法和不合规的审批事项。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对于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三、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