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2019年) 1.

1. 建立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设在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各地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治理工作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