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2001年) 2001年4月1日至5月初,全国统一开展粮食清仓查库,统计时点为2001年3月31日24时。第一步,由省级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市(地)之间交叉清查,按照通知要求对全部库存粮食逐仓、逐货位进行实物清查,并与统计帐核对。实物的清查以测量计算方法为主,测量计算与过秤检斤相结合,既要做到准确,又要提高效率。测量、检斤用计量器具应提前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定,以确保准确性。第二步,在交叉清查的基础上,由省级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清查工作组,按随机抽样的原则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粮食库点的2%—3%左右。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直接组织人员,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库、重点环节进行抽查或复查。届时,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重点抽查。

2001年4月1日至5月初,全国统一开展粮食清仓查库,统计时点为2001年3月31日24时。第一步,由省级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市(地)之间交叉清查,按照通知要求对全部库存粮食逐仓、逐货位进行实物清查,并与统计帐核对。实物的清查以测量计算方法为主,测量计算与过秤检斤相结合,既要做到准确,又要提高效率。测量、检斤用计量器具应提前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定,以确保准确性。第二步,在交叉清查的基础上,由省级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清查工作组,按随机抽样的原则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粮食库点的2%—3%左右。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直接组织人员,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库、重点环节进行抽查或复查。届时,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重点抽查。

在实物清查的同时,要对粮食陈化情况进行鉴定。为保证鉴定结果的真实性,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跨省抽样鉴定,并加强监督管理。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直属库、中谷粮油集团所属粮库库存粮食的清仓查库工作,由所在地省级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清查。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各分公司要在所在地省级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中央储备粮(含原甲字、“506”粮)的清仓查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