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201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5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目的 二、 对象和范围 三、 内容和时间 四、 组织和实施 五、 经费保障 六、 工作要求 附件: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