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2019年) 二、 完善药品检查体制机制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2019年) (三) 二、 完善药品检查体制机制 (三) 构建国家和省两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建立国家级和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配备满足检查工作要求的专职检查员,为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在此基础上,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强化疫苗等高风险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