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2011年) 4. 其他导致境内企业的经营决策、财务、人事、技术等实际控制权转移给外国投资者的情形。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2011年) 三、 4. 其他导致境内企业的经营决策、财务、人事、技术等实际控制权转移给外国投资者的情形。 三、 并购安全审查工作机制 (一) 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具体承担并购安全审查工作。 (二) 联席会议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根据外资并购所涉及的行业和领域,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并购安全审查。 (三)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分析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对国家安全的影响;研究、协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需要进行安全审查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