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2016年) 2.

2. 分级组织、分类处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国有企业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