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2016年)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2016年) 5. 5.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二) 国有企业发生资产损失,经过查证核实和责任认定后,除依据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外,应当按以下方式处理: 4.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