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2016年)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2016年) 1. 1. 组织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 (一)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