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等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2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广东省、江西省、重庆市、辽宁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有关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
国务院同意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等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定名为广州花都经济技术开发…
二、
上述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准规划面积及四至范围见附件。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商务部、自然资源部负责发布。
三、
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
四、
上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坚持以工业用地为主,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禁…
五、
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强化考核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附件:
广州花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准规划面积及四至范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