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2013年) (二十七)

(二十七) 推行院(中心)务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公开医疗服务信息、财务收支状况、医疗服务价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