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2018年) 十九、

十九、 对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基地建设、重大质量项目投入、质量技术机构布局建设、中小微企业及“双创”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质量提升工作重点帮扶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市场监管总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