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2018年) 十二、

十二、 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的省(区、市),鼓励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或调整区位,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且发展基础较好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