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2021年) 三十、

三十、 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且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的地方

北京市海淀区,河北省保定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上海市徐汇区,江苏省徐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福建省将乐县,河南省濮阳市,湖北省宜昌市,湖南省长沙县,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陕西省咸阳市,青海省尖扎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

2021年对上述地方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国务院大督查及专项督查中予以“免督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