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2020年) 二十八、

二十八、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地方

北京市海淀区,河北省秦皇岛市,山西省万荣县,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辽宁省沈阳市,上海市静安区,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湖州市,福建省三明市,江西省赣州市,山东省日照市,河南省郸城县,湖北省枣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贵州省长顺县,云南省祥云县。

2020年对上述地方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各单独安排奖励资金500万元。(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