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2018年) 一、

一、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市(地)、县(市、区)

北京市海淀区、天津市河西区、河北省邯郸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鞍山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上海市长宁区、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江西省瑞昌市、山东省东营市、河南省开封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江门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重庆市渝北区、贵州省毕节市、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陕西省富平县。(按行政区划排列,下同)

2018年对上述市(地)、县(市、区)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社会共治、风险分类监管、大数据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