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2003年) 三、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2003年) (三) 三、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三) 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国务院责成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在2003年内组织两次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重要情况应报告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整治工作抓紧部署,组织力量加强督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送食品药品监管局,由食品药品监管局汇总后报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