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2000年) 5.

5. 关于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和发文字号。行政机关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行政机关与同级或相应的党的机关、军队机关、人民团体联合行文,按照党、政、军、群的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