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2016年) 五、 加强集体林业管理和服务 (十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2016年) (十七) 五、 加强集体林业管理和服务 (十七) 健全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导,制定纠纷调解仲裁人员培训计划,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做好重大纠纷案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探索建立纠纷调解激励办法。建立律师、公证机构参与纠纷处置的工作机制,将矛盾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开设林业法律救助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向低收入家庭和贫困农户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十六)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