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2016年) 三、 放活生产经营自主权 (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2016年) (九) 三、 放活生产经营自主权 (九) 放活商品林经营权。完善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集体人工用材林管理,赋予林业生产经营主体更大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集体林开发利用。大力推进以择伐、渐伐方式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培育大径级材,提高林地产出率。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