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2016年) 三、 放活生产经营自主权 (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2016年) (七) 三、 放活生产经营自主权 (七) 落实分类经营管理。完善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管理制度,简化区划界定方法和程序,优化林地资源配置。建立公益林动态管理机制,在不影响整体生态功能、保持公益林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允许对承包到户的公益林进行调整完善。全面推行集体林采伐公示制度,地方政府要及时公示采伐指标分配详细情况。 三、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