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阳文字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阳文字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2005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中国文字博物馆的请示》(豫政文〔2005〕121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拟在河南安阳建设的文字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