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2004年)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2004年) 四、 四、 今后在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时,企业退休教师一并移交。在职人员的移交要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移交后,退休教师退休金待遇按照当地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中央管理企业所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后,由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