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天津东丽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14年) 四、

四、 必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必须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