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2022年)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2022年) 二、 二、 切实抓好复制推广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 高度重视复制推广工作。各地区要将复制推广工作作为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主动对标先进,加强学习借鉴,细化改革举措,确保复制推广工作取得实… (二) 用足用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机制。各试点城市要围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持续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聚焦市场主体所需所盼,加… (三) 完善改革配套监管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复制推广工作,对于涉及管理方式、管理权限、管理层级调整的相关改革事项,要夯实监管责任,逐项明确监管措施… 复制推广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附件: 首批在全国复制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清单 附件 (九)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