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2016年)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2016年) 二、 二、 把握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标准。各地区各部门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