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一、

一、 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并推进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