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1年) 二、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国家林草局等18个部门组成,水利部为牵头单位。
国务院分管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水利部主要负责同志和国务院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水利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水利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