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西宁海关调整为正厅级直属海关的复函(2006年) 同意西宁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机构,隶属关系和人员编制不变。

同意西宁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机构,隶属关系和人员编制不变。

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