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副厅级机构的复函(2005年) 你省《关于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升格的请示》(闽政文〔2004〕31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省《关于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升格的请示》(闽政文〔2004〕31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