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函(202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湖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成立《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请示(自然资发〔2021〕13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
同意成立《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主要职责是审定大会筹备方案,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开展大会筹备工作,研究决定大会筹备重大事项…
二、
同意成立《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主要职责是在组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大会各项具体筹备工作。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林草局,执委会内…
三、
组委会成员如需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组委会批准。大会筹办有关任务完成后,组委会和执委会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