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2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
你们关于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附件:
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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