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7年) 二、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测绘地信局组成。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