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7年) (一)

(一) 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联络员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