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1年) (二)

(二) 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