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 附件
附件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
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经国务院同意,建立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省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
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经国务院同意,建立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省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