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2年) 二、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药监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等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国家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1人,由国务院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设副召集人2人,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协助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分管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