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二、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等17个部门组成,市场监管总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场监管总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场监管总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总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