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二)

(二) 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